地埋泵站中消防水泵的设置要求
地埋泵站中消防水泵的设置要求应符合以下几点:
(1)消防水泵的流量即为消防规范中规定的室内消防用水量。消防水泵的扬程可按下式计算:
Hb=Hg+hd+hg+hz
式中hb--消防水泵的压力(mH2O);
Hg—最不利点消防水枪喷嘴所需水压(mH20)
ha—消防水龙带的水头损失(mH2O)
hg—计算管网总水头损失(包括自水泵吸水管至最不利消火栓口全部管路)(mH20);
hz--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与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口之高差(mH:O)。
(2)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,当其中一条损坏时,其余的吸水管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。高压和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,其每台消防水泵应有独立的吸水管。消防水泵宜采用自灌式引水。
(3)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出水管直接与环状管连接。当其中一条出水管检修时,其余的出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用水量。出水管上宜设检查和试水用的放水阀门。
(4)同定消防水泵应设有备用泵,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一台主要泵,同时,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,可不设备用泵。
1)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L/s的丁厂、仓库。
2)7~9层的单元式住宅。
(5)消防水泵应保证在火警后5min内开始工作,并在火场断电时仍能正常运转。设有备用泵的消防泵站或泵房,应设置动力,若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有困难时,可采用内燃机作动力。消防水泵与动力机械应直接连接。
(6)消防水泵宜设有与本单位消防队直接联络的通信设备。
(7)设有备用泵的消防泵站或泵房,应设备用动力。若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有困难时,可采用内燃机作动力,且消防泵与动力机械直接相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