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水坑能否设置在一体化生活泵的泵房内,是一个不需要讨论的问题。但新的民用建筑标准实施之后,却引起了一番争论。由于实施中提到的集水坑不应位于生活泵房内,也不应与生活污水、污水处理站等共用集水坑一起使用。符合本条要求,即使建筑给排水工程达到适用、经济、卫生、安全的基本要求。
为了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,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,并确保其不受污染。任何可能造成水污染的做法都应该消除。
由此可见,新通则要求集水坑不设置在生活泵房内,以防止水污染。针对卫生防疫部门对生活泵的要求而新增加的条文。
旧有规范规定:在安装生活水泵房时,应有排泄设施;通风要好,不能结冰。
此规格书中只指出要设排水设施,而不是要建集水坑,排水设施可以是排水沟、地漏、集水坑等。那么如果水泵房设置了集水坑,是否会对水泵房的水质造成污染呢,平时正常运行时,集水坑一般是没有水的,有水的情况存在于检修及漏水,漏水可能性不大,主要是放空检修或进水管浮球坏了情况,这时候水通过排水沟进入集水坑,水泵到达启泵水位,启动水泵排至室外,这个时候集水坑是有存水的可能性的,就是在启泵水位以下,长时间不清理确有滋生细菌的可能性,但说其会污染水质,倒也可能性不大。
真遇到外审提这个问题也没办法,可以在水泵房内仅设置地漏或排水沟,把集水坑设置到室外去,或者跟消防泵房集水坑合用。